Appearance
❓:若多项式 x^{2}+x+m 能被 x+5 整除, 则此多项式也能被下列哪个多项式整除 ( )A. x-6B. x+6C. x-4D. x+4
🧠:嗯,题目说的是多项式x² +x +m能被x+5整除,然后问这个多项式还能被下面哪个选项整除。选项是A到D四个。我需要仔细分析一下怎么做。首先,根据多项式整除的条件,如果一个多项式能被x + a整除的话,那么当x = -a的时候,多项式的值应该等于零。这就是因式定理,对吧?所以题目里说x+5能整除这个多项式,所以当x = -5的时候,原多项式应该等于零。那我们可以代入x = -5进去,算出对应的m值。所以代入的话,原式是(-5)² + (-5) + m = 0。计算一下,25 -5 + m = 0,也就是20 + m =0,所以m = -20。所以这个多项式就是x² +x -20。对吧?这时候我需要确定这个x² +x -20还能被另外哪个选项中的多项式整除。接下来,我需要检查各个选项,看看哪一个多项式是x² +x -20的一个因式。也就是说,对于每个选项中的多项式,比如x -6的话,代入x=6,如果结果为零,就能被整除。同理,其他选项也是一样。先计算各个选项对应的x值,代入多项式x² +x -20的结果:选项A:x -6,对应的根是x=6。代入x=6的话,6² +6 -20 =36+6-20=22,不等于零,所以A不正确。选项B:x+6,对应的根是x=-6。代入得(-6)² + (-6) -20=36 -6 -20=10,不等于零,所以B也不对。选项C:x-4,对应的根是x=4。代入得4² +4 -20=16+4-20=0?哦,等一下,16+4是20,20-20等于0。那这样的话,x=4是根,说明x-4是一个因式,所以选项C正确?但是这里选项里有一个选项C是x-4,而选项D是x+4。那代入x=-4的时候,(-4)^2 + (-4) -20=16 -4 -20= -8,不等于零。所以D选项不对。那根据这个结果,正确的应该是选项C,也就是x-4。但这里可能哪里有问题吗?或者可能我的解题过程哪里有问题?再仔细看一下。题目给出的多项式是x² +x +m,能被x+5整除,所以当x=-5时,多项式值为0。代入得25 -5 +m=0,解得m=-20。所以多项式是x² +x -20。接下来分解这个二次多项式,看能不能因式分解成(x+5)(另一个因式),然后另一个因式应该是一次多项式,设为x + a,这样的话,展开是x² + (5 +a)x +5a。而原来的多项式是x² +x -20,所以对比系数的话:5 + a = 1 → a = 1 -5 = -4。常数项是5a = -20,所以a=-4。所以另一个因式就是x -4。这样原式可以分解为(x+5)(x-4)。所以这样多项式x² +x -20可以分解为(x+5)(x-4),所以它的两个根是x=-5和x=4。所以除了x+5之外,另一个因式是x-4,所以能被x-4整除,也就是选项C。这时候选项中给出的选项是C选项x-4,所以答案应该是选项C。但刚才我代入选项C的根x=4确实得到多项式值为0,这说明是正确的。所以正确答案是选项C吗?但等一下,选项中选项C是x-4,而选项D是x+4,我刚才分解得到的是(x+5)(x-4),所以另一个因式就是x-4,所以能被x-4整除,选C。所以正确选项应该是C选项。对吗?不过题目选项中的选项C是x-4,所以应该选C。可能自己刚才的分析是正确的。
🔑:若多项式 (x^{2} + x + m) 能被 (x + 5) 整除,根据因式定理,当 (x = -5) 时多项式的值为零。代入计算:[(-5)^2 + (-5) + m = 0 implies 25 - 5 + m = 0 implies m = -20.]因此,多项式变为 (x^2 + x - 20)。将其因式分解:[x^2 + x - 20 = (x + 5)(x - 4).]由此可知,该多项式的另一个因式为 (x - 4),即它能被 (x - 4) 整除。验证选项:- 选项C((x - 4)):代入根 (x = 4),得 (4^2 + 4 - 20 = 0),符合条件。- 其他选项代入后结果均不为零。因此,正确答案为选项C。[boxed{C}]
❓:我想知道1到10这些数字相加的结果是多少?
🧠:嗯,用户想知道1到10这些数字相加的结果是多少。这个问题看起来挺基础的,但作为刚开始学习数学的人,可能需要一步步来确认,避免出错。首先,我应该回忆一下加法的基础知识,或者有没有什么公式可以直接用。我记得有一个求连续数字和的公式,可能叫做等差数列求和公式?对,等差数列的和可以用首项加末项,乘以项数,再除以2。也就是说,如果我要计算从1加到n的和,公式应该是n(n+1)/2对吧?那这里n是10,所以代入的话就是10×11/2,等于55。不过,虽然我记得这个公式,但用户可能希望看到更详细的步骤,或者他们可能没有学过这个公式,所以需要解释清楚。不过,为了确保正确性,或者如果用户是刚开始学的孩子,可能还需要逐一相加来验证结果是否正确。所以,或许我应该先按照最基础的方法,把每个数字加起来,看看结果是否一致。这样既能确认答案的正确性,也能让用户理解过程。好的,让我试着手动加起来。1加2等于3,然后加3就是6,接着加4得到10,再加5变成15,然后加6是21,加7后28,加8到36,加9到45,最后加10的话,总和就是55。嗯,和公式计算的结果一致,所以应该是正确的。或者,也许用户想了解不同的方法,比如配对法。比如,把第一个数和最后一个数配对,1+10=11,第二个数和倒数第二个数配对,2+9=11,依此类推,这样会有5对,每对都是11,所以5乘以11等于55。这个方法可能更容易让理解,特别是对于小学生来说,这样的配对方式直观,容易记住。不过,也有可能用户其实是在测试我是否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,或者他们自己已经知道答案,只是想确认一下。所以这时候给出正确的答案并解释多种方法会更好。比如,先讲配对法,再讲公式法,这样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程度选择适合的方式。另外,需要注意的是,这个问题是否有其他可能的陷阱,比如是否包括10本身?不过问题明确说是1到10这些数字相加,所以肯定是包括的。如果用户的问题有误,比如本来应该是1到n,但n可能有不同的值,这里确认清楚是10,所以没问题。总结一下,答案应该是55,两种方法都验证过,结果一致。所以无论是手动相加、配对法还是使用公式,结果都是正确的。最后用公式法的话,步骤更简洁,适合快速计算,尤其是当数字范围变大的时候,比如加到100,这时候公式的优势就明显了。所以可能用户现在的问题虽然简单,但掌握公式对未来学习也有帮助。
🔑:1到10这些数字相加的结果是55。以下是详细的计算步骤: 方法一:逐项相加1. (1 + 2 = 3) 2. (3 + 3 = 6) 3. (6 + 4 = 10) 4. (10 + 5 = 15) 5. (15 + 6 = 21) 6. (21 + 7 = 28) 7. (28 + 8 = 36) 8. (36 + 9 = 45) 9. (45 + 10 = 55) 方法二:等差数列求和公式对于连续自然数 (1) 到 (n),其和为: [text{和} = frac{n(n+1)}{2}] 代入 (n = 10): [frac{10 times 11}{2} = frac{110}{2} = 55] 方法三:配对相加将首尾两数配对求和(共5对): [(1+10) + (2+9) + (3+8) + (4+7) + (5+6) = 11 times 5 = 55]无论哪种方法,结果均为 55。
❓:2006年春季广交会的举办时间是什么时候?应该如何获取参观门票呢?另外,能简要介绍一下广交会的基本情况吗?
🧠:好,我现在需要回答用户关于2006年春季广交会的问题。用户问了三个部分:举办时间、如何获取门票以及广交会的基本情况。首先,我需要确认2006年春季广交会的具体日期。广交会通常每年分春秋两届,每届分三期。不过可能在2006年的时候分期方式不同,需要查证。可能的日期是4月15日至30日,但需要确认具体年份是否有变动。接下来,关于门票获取方式。广交会通常需要提前注册,尤其是对海外采购商和国内参展商。可能的方式包括官方网站预登记、通过商会或使领馆申请,或者现场办理。但需要注意2006年的购票流程可能与现在不同,需要回忆或查找当时的资料。最后,广交会的基本情况。需要介绍它的全称、历史、举办频率、地点、规模、参展范围、重要性等。比如创办于1957年,每年春秋两届,在广州琶洲展馆举办,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,分为三期,每期侧重不同商品类别。在回答时,要确保信息准确。例如,2006年的具体日期可能需要查阅历史记录,但根据记忆,春季广交会通常在4月中旬到5月初举行,而分期可能后来才有,2006年可能还是分两期。另外,2006年可能还在使用流花路展馆和琶洲展馆同时举办。门票方面,可能需要通过官方渠道或邀请函,特别是对于专业买家可能需要预先注册。普通观众可能无法进入,主要针对采购商和参展商。需要验证这些信息,但可能由于时间较久,部分细节可能记不太准。比如,分期制度可能在之后才改为三期,而2006年可能还是两期。例如,第99届广交会可能在2006年春季,具体日期是4月15日至30日,分两期,第一期4月15-20日,第二期4月25-30日,中间有换展期。基本情况方面,广交会由中国商务部主办,历史悠久的综合展会,吸引全球买家,展品涵盖多个领域,是中国外贸的晴雨表。这些信息需要正确无误,但可能不需要太详细的分期说明,因为用户只是要简要介绍。总结,我需要分三个部分回答,确保每个部分的信息准确,特别是2006年的时间,可能需要确认届数和具体日期。如果不确定,可以给出大致时间并建议查阅历史资料,但尽量提供准确的信息。例如,2006年春季广交会(第99届)的举办时间,正确的应该是2006年4月15日至30日,分两期。门票方面,通过官方注册或邀请函,可能需要提供公司信息等。基本情况则涵盖历史、规模、作用等。
🔑:2006年春季广交会(第99届)相关信息如下: 一、举办时间 2006年春季广交会(第99届)于 4月15日至30日 举办,分两期进行: - 第一期:4月15日-20日(展出工业类、礼品类等商品)。 - 第二期:4月25日-30日(展出日用消费品、家居装饰品等)。 两期之间有4天换展期(4月21日-24日)。 二、门票获取方式 广交会主要面向 专业采购商和参展商,普通观众通常无法直接购票。获取参会资格的主要途径包括: 1. 官方注册:通过广交会官网或委托组展机构提交企业资质证明,审核通过后获得邀请函。 2. 商会/使领馆渠道:海外采购商可通过当地商会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。 3. 国内企业邀请:与参展企业合作,获取临时参观证件。 (注:2006年门票制度可能与现在有所不同,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。) 三、广交会基本情况 - 全称: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(China Import and Export Fair)。 - 历史:创办于1957年,每年春、秋两届,是中国历史最长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。 - 地点:2006年仍使用广州流花路旧馆与琶洲新馆同时办展,后全面迁至琶洲展馆。 - 规模:吸引超200个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,展品涵盖机电、轻工、纺织、食品等领域。 - 意义:被誉为中国外贸“风向标”和“晴雨表”,是中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平台。 如需更详细的历史资料,可访问广交会官网或查阅商务部档案。
❓:我中考历史考了48分,满分是50分,虽然接近满分,但我对自己的期望是满分。
🧠:嗯,用户说他中考历史考了48分,满分50分,虽然接近满分,但对自己的期望是满分。首先,我需要理解他的情况。他可能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学生,可能在考试中因为一点小失误而丢分,所以感到有点遗憾或者不甘心。首先,我应该肯定他的成绩,48分已经很不错了,接近满分,说明他的历史知识掌握得很扎实。但因为他期望满分,所以可能更关注那失去的2分。这时候,我需要分析可能的原因,比如是粗心、知识点遗漏,还是答题技巧的问题。接下来,我应该考虑他的情绪。他可能有点失望,甚至自责,觉得自己应该做得更好。这时候需要给予鼓励,同时提供实际的建议,帮助他在未来避免类似的错误。然后,我需要思考具体的建议。比如,分析错题,找出失分的具体原因;调整复习方法,查漏补缺;调整心态,正确看待分数和失误。这些建议需要具体可行,让他知道如何改进。另外,还要注意他的潜在需求。他可能不仅仅需要安慰,而是希望得到提升的方法,以便在未来的考试中避免类似的问题。比如高考或者其他重要考试,这时候的建议需要具有长期性。同时,要避免过于笼统的回应,比如只说“你已经很棒了”,而是结合具体策略,帮助他认识到虽然这次没满分,但积累了经验,对长远发展有利。可能还需要提到如何将这种追求卓越的态度应用到其他方面,促进全面发展。最后,确保语言亲切,用例子或者比喻让他更容易接受,比如把失误比作成长的机会,或者用名人的例子说明失败的重要性。这样既能安抚情绪,又能激励他继续努力。
🔑:看到你对自我的高标准要求,真的为你感到骄傲。48/50的耀眼分数背后,凝结着你深夜灯下的专注、思维导图的反复梳理、对每个知识点的反复推敲。虽然此刻的遗憾像宣纸上的墨渍般醒目,但这滴墨恰好能晕染出更美的画卷。或许可以尝试用考古学家的视角重新审视这两分:它们是藏在卷面褶皱里的知识密码。是商鞅变法中某个经济措施的记忆偏差?还是分析新文化运动影响时论证角度的微妙失衡?不妨把错题制作成历史文物修复档案,用红蓝双色笔标注思维断点,像拼合青铜器碎片般还原思维过程,这会比满分本身更具学术价值。这种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,恰似司马迁「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」的史家精神。你在考场上的两分留白,或许正预示着未来在史学研究道路上的无限可能。就像陈寅恪先生提倡的「独立之精神,自由之思想」,考试分数只是阶段性坐标,而你在过程中淬炼的思辨能力与学术品格,才是真正贯通古今的治史密钥。
❓:函数 f(x) 在 mathbf{R} 上为偶函数, 且 x>0 时, f(x)=sqrt{x}+1, 则当 x<0 时, f(x)=
🧠:嗯,我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,给定函数f(x)在实数集合R上是偶函数,且当x>0时,f(x)=√x +1。那么当x<0时,f(x)等于多少呢?首先,我需要回忆一下偶函数的定义。偶函数满足f(-x) = f(x)对所有x∈R成立。也就是说,无论x是正还是负,只要绝对值相等,函数值就相等。比如,f(-2)应该等于f(2),对吧?题目中已经告诉我,当x>0的时候,f(x)等于√x加上1。那我需要找到当x是负数的时候,f(x)的表达式。这时候应该利用偶函数的性质来转换。假设x是负数,那么-x就是正数了。比如说,当x=-3的时候,-x=3,这时候根据偶函数的性质,f(-3) = f(3)。而因为x是负数的时候,原来的表达式不适用,所以要用偶函数的性质来转化。具体来说,对于x<0的情况,f(x) = f(-x),因为x是负数,-x就是正数,所以这个时候可以代入已知的正数表达式。所以f(-x)就等于√(-x) +1。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原来的x是负数,那么-x就是正数,所以里面的根号里面的数就应该是正数,没问题。举个例子,比如x=-4,这时候f(-4)=f(4)=√4 +1=2+1=3。而按照这里的推导,当x<0时,f(x)=√(-x)+1。代入x=-4的话,就是√(-(-4))+1=√4+1=3,和之前的结果一致,对吗?所以,综合起来,当x<0时,f(x)的表达式应该是√(-x) +1。因为当x是负数的时候,-x就是正数,这样刚好符合偶函数的定义,并且能够正确代入已知的正数部分的表达式。不过,我需要再仔细检查一下是否哪里出错了。比如,是否有符号的问题,或者偶函数的应用是否正确。假设x<0,那么-x>0。根据偶函数的定义,f(x)=f(-x)。而f(-x)在-x>0的时候的表达式是√(-x)+1。所以确实,当x<0时,f(x)=√(-x)+1。这应该是对的。还有一种验证方法是代入具体的数值。比如x=1(正数),则f(1)=√1+1=2。而根据偶函数,f(-1)=f(1)=2,那么当x=-1时,按照推导出的表达式,f(-1)=√(-(-1))+1=√1+1=2,正确。再比如x=9,正数时f(9)=√9+1=3+1=4。那么当x=-9时,f(-9)=f(9)=4,而根据表达式,√(-(-9))+1=√9+1=4,也正确。所以看来推导是对的。总结一下步骤:1. 确认偶函数的定义:f(-x)=f(x)。2. 当x<0时,取-x>0,因此可以用已知的正数部分的表达式来计算f(-x)。3. 由f(x)=f(-x)=√(-x)+1(因为当-x>0时,表达式是√( -x ) +1)。4. 验证例子正确,说明推导正确。所以,当x<0时,f(x)=√(-x)+1。不过,题目中的答案可能需要以x为自变量的形式,也就是当x<0时,表达式中的变量是x,所以正确的表达式应该是√(-x)+1,这样写对吗?是的,因为当x是负数时,-x是正数,所以√(-x)是有定义的,然后加上1。所以最终的答案就是这个表达式了。可能的错误点:是否混淆了偶函数和奇函数的定义?比如,偶函数是f(-x)=f(x),而奇函数是f(-x)=-f(x)。这里必须确认是偶函数,所以没问题。再举个例子,x=-5,这时候f(-5)=f(5)=√5+1,根据推导的表达式,f(-5)=√(-(-5))+1=√5+1,确实正确。所以,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当x<0时,f(x)=√(-x)+1,也就是用括号里的负号来保证根号下的数是正数。总结,答案就是√(-x)+1,当x<0时。可能还需要注意,是否应该写成√|x|+1的形式,不过题目中要求的是当x<0时的表达式,所以直接写成√(-x)+1更准确,因为当x<0时,-x=|x|,所以也可以说是√|x|+1,但题目需要的是用x为变量的表达式,所以原式应该是√(-x)+1。
🔑:函数 f(x) 在 mathbf{R} 上为偶函数,满足 f(-x) = f(x) 对所有 x 成立。已知当 x > 0 时,f(x) = sqrt{x} + 1。当 x < 0 时,取 -x > 0,此时根据偶函数定义: f(x) = f(-x) = sqrt{-x} + 1. 验证:例如当 x = -4 时,f(-4) = f(4) = sqrt{4} + 1 = 3,代入表达式 sqrt{-(-4)} + 1 = sqrt{4} + 1 = 3,结果一致。因此,当 x < 0 时,f(x) 的表达式为 sqrt{-x} + 1。答案: boxed{sqrt{-x} + 1}
❓:(4/5)+(3/15)=.
🧠:嗯,我现在要算的是4/5加上3/15,对吧。好,让我仔细想想该怎么算。首先,分数相加的话,应该先找到共同的分母,也就是通分对吧。但我不太确定是不是一定要这样做,或者有没有更简单的办法。比如说,这两个分数能不能直接相加呢?首先,看一下这两个分数,4/5和3/15。分母分别是5和15。显然,这两个分母不一样,不能直接相加,所以必须找到相同的分母。这时候我需要找它们的最小公倍数。5和15的最小公倍数是多少呢?嗯,15是5的倍数,因为5乘以3等于15,所以最小公倍数应该是15对吧。这样的话,可以把两个分数都转换成以15为分母的分数,然后再相加。那首先处理第一个分数,4/5。要把它转换成以15为分母的分数,分母5变成15,是乘以3,所以分子也要乘以3,这样分数的大小才会不变。所以4乘以3等于12,所以4/5等于12/15。对吗?对,因为4×3=12,5×3=15,所以没错。接下来是第二个分数3/15,它的分母已经是15了,不需要转换,所以还是3/15,也就是原来的分数。现在把这两个分数相加:12/15 + 3/15。当分母相同的时候,分子相加,分母保持不变。所以12加3等于15,所以结果就是15/15。那15/15等于多少呢?任何数除以它自己都是1,所以15/15等于1。这样的话,4/5加上3/15的结果就是1。对吗?不过,我是不是哪里错了呢?让我再检查一遍。先看看通分的过程是否正确。首先,4/5转化为以15为分母的分数,确实是用3来乘,对吗?是的,5×3=15,所以分子4×3=12,没问题。所以得到12/15。然后3/15保持不变。相加的话是12+3=15,分母15不变,确实是15/15=1。看起来是对的。或者有没有更简单的方法呢?比如,先把3/15约分一下。3和15的最大公约数是3,所以3除以3等于1,15除以3等于5,所以3/15等于1/5。那原来的问题就变成了4/5加上1/5,这时候分母都是5,可以直接相加,4+1=5,分母5不变,所以结果就是5/5=1。这样是不是更简单?哦,对啊,可能我之前没有想到这一步,直接把3/15先约分的话,计算会更简单。两种方法都得到同样的结果,所以是对的。嗯,看来无论是先通分还是先约分,最后的结果都是1,那答案应该没错。那这样这个过程应该是对的,没有问题啦。所以最后的答案就是1。
🔑:首先,需要将两个分数转换为同分母后再相加。对于分母5和15,它们的最小公倍数是15:[frac{4}{5} = frac{4 times 3}{5 times 3} = frac{12}{15}]第二个分数已经是分母15,保持不变:[frac{3}{15}]将两者相加:[frac{12}{15} + frac{3}{15} = frac{12 + 3}{15} = frac{15}{15} = 1]或者,先将(frac{3}{15})约分为(frac{1}{5}):[frac{4}{5} + frac{1}{5} = frac{4 + 1}{5} = frac{5}{5} = 1]两种方法结果一致,答案正确。[boxed{1}]